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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浏览:150

高新区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加强高新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会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济南市人才政策“双30条”指引》的相关政策,开展高新区会计高端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会计高端人才。高新区规模以上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财会业务骨干;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高新区规模以上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业务骨干;驻济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教学科研业务骨干;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会计高端人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向单位所在所在区财政部门报送。

二、评选条件

1.企事业会计高端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具备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特别优秀且聘任会计师5年以上(含5年);在所在企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会计部门等相近职务负责人;济南市会计领军优秀学员优先。其中:企业会计高端人才所在企业为高新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能够依法和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同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为高新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工作实绩突出,创新能力强,运用财务管理新方法、新技术取得显著效果,产生可观经济效益,经市财政局确认具有推广和普及价值的优先。事业会计高端人才所在单位为市、区级事业单位;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政策驾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在加强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内控体系建设、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强化资产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2.中介服务会计高端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所在机构为高新区域内规模以上中介机构,信誉良好,为高新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记录,积极推动会计中介机构行业发展和进步且成效显著;获行业表彰奖励者优先。

3.大中专院校会计高端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拥有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在济南市大中专院校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科研能力强,在权威期刊(如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 篇以上或完成省部级课题 2 项以上,出版一本以上专著,在会计制度、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领域有突出研究成果;在会计人才培养上成绩突出;获市级以上政府表彰优先。

三、工作程序

1.组织推荐。高新区财政金融部组织本区县内单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推荐人选(同一身份只能申报一种人才类别,同一单位只能报送一人),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报市财政局。

2.资格审查。市财政局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选拔审定。设立评审工作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评审、考核,提出拟入选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在有关网站和所在申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4.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最终确定正式名单,对入选人员开展补贴奖励和相应服务工作。

四、申报事项

1.相关资料下载。《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申报表》(附件1),可登陆济南市财政局http://jncz.jinan.gov.cn/  查阅和下载。

2.申报材料要求。《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纸质版3份,与WORD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扫描版一并报送高新区财政金融部。

3.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申请材料报送至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B座702室;联系人:由晓璐;邮箱:gxqcyjs@jn.shandong.cn 电话:82689716。

五、注意事项

1.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填报相关材料。推荐单位要对有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确保资料填报完整、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对于隐瞒、虚报等违规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2.严格推荐选拔标准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各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评审标准和程序,按照规定要求推荐选拔会计高端人才。

3.扎实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推荐选拔会计高端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和鼓励会计人员积极参与,促进会计人才集聚发展。


附件:

济南市会计高端人才申报表.docx


济南高新区财政金融部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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