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开放许可交易平台!

开放许可交易平台(一拍当当网,简称“平台”)是国内较早基于开放许可的技术交易平台,常年向社会公众开放,欢迎企业或者个人专利(技术)入驻、推广展示和许可交易。 “平台”将竭诚为专利权人、为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转化服务。

一、申请 

(一)专利权人(企业、自然人)有专利技术希望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可以在自愿的原则下,注册登录平台并进行专利交易。 

(二)技术实施方或需求方(企业、自然人)要寻找专利技术、寻找创新资源等,可以在自愿的原则下,注册登录平台寻找相关专利项目或者发布相关需求。

二、提交材料 

专利权人、实施人及技术需求方应按照要求,对所开展的每项业务提供相关材料,并为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时效性负责。对于委托平台进行交易的,各交易方应按照平台要求,提交主体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三、交易规则 

平台中交易的所有主体必须实名制。任何无权处分行为、虚假处分行为,由行为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及产生的后果负责,平台对此不负责任。

所有的交易均应遵守开放、自愿、公平、规范、合法合规及风险自担原则。

(一)交易双方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利用平台的信息功能表达其期望交易的意愿。对于交易的任何一方,如因不知道或不专业,则可以委托平台挂牌销售或者提出需求,对于开放许可每一专利平台收取委托挂牌服务费。对于购买专利、拼专利、拼研发的服务费需要具体商议。

(二)平台作为经纪人对交易双方的意愿分别进行沟通,以达到双方意愿的一致,满足交易的条件。

(三)在平台的指导下,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并完成技术合同备案。

(四)专利权人或研发单位可以委托平台进行资金托管,且由平台为支付方开具发票,这种托管对于提高交易双方的互信至关重要。支付方将按照收款方公告或指定的账户将托管资金汇入平台进行监管。

如合同成立,在合同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平台扣除约定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监管资金全部转交给专利权人或研发单位,专利权人或研发单位应当为平台开具发票或承担8%的税点。

如合同不能成立,平台确认后将依据《收款方的退款通知》在不能成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托管资金,支付方应退还平台已经开具的发票原件或承担8%的税点,如发票已跨年度,则只能承担8%的税点。

(六)平台有权拒绝不具有实用性、法律状态不明的项目交易,有权屏蔽不遵守本平台规定或者诚信度较差的用户信息,出于保护隐私的目的,平台有权决定是否公开用户的姓名、名称和联系信息。

四、政策扶持 

在本平台交易的项目,平台尽力提供政策扶持信息,但使用者不得以此作为平台没有尽到义务进而追责的理由。

五、收费标准

(一)设计制作费。如需要平台制作交易展示资料以更好地促进交易成功,平台将安排美工和技术人员进行设计和制作,并收取每件(次)500元人民币的制作费。 

(二)交易佣金。经平台中介的技术项目(专利)达成交易的,平台可选择由一方或双方向平台交纳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5%-20%收取佣金。如按标准计算低于 1000 元的,则按最低佣金 1000元(人民币)收取。

(三)对于委托平台进行的交易,以技术入股或者类似方式达成的交易,按技术入股金额的1%-2%收取服务费用。

(四)对于爆款专利和专利再造服务项目,可以具体协商。

(五)挂牌服务费100元/件,10件以上享受优惠。服务包括专利信息在本平台发布或专利信息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部门平台发布。

六、其他

(一)在交易前必须认真阅读本规则及相关要求,一旦进入交易,即视为同意本交易规则。

(二)未尽事宜,国家或者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有行业惯例的,按行业惯例;没有惯例的,按公平原则执行。

七、施行时间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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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55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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